呢,不料张怡倩放下杯子后,把火苗烧到了自己身上。
“我?”指了指自己,苏瑾言一脸的懵逼:“让我说两句?”
“对啊。我这张专辑里的主打歌是你写的,算起来,你也是半个当事人啊。”张怡倩用力点点头,脸上挂着坏笑:“再说了,给你那么高的分成,你总不能没有表示吧?要是专辑卖得好,你是不是也要……嘿嘿。”
一般来说,一首歌曲创造出来的收益之中,作词者和作曲者的分成,至少都在千分之十七以上,若是出自于名家之手,这个分成比例还要高一些,甚至有可能达到千分之三十左右。
也就是说,即便是跟张怡倩互不相识的关系,作为《舞娘》这首歌词曲作者的苏瑾言,也可以在这首歌曲创造的收益中分走至少百分之三点五的比例。
作为苏常英的好姐妹,张怡倩给苏瑾言开出的比例是词曲各千分之二十。再算上购买这首歌时的那十万块,可以说,苏瑾言从她这儿得到的待遇,已经超过了圈子里绝大多数的词曲作者。
“我才能拿多少分成啊,倩姐,你至于么?”知道自己的分成多于常理,但苏瑾言并没有接下张怡倩这句话。
不是因为张怡倩还有出品人制作人的身份,在专辑的收益分成中拿的更多,而是因为这个姐姐现在的语气和神态都太明显,一看就知道是在给自己挖坑。
又不是脑子进了水的傻子,明知有坑,苏瑾言怎么可能乖乖的往里跳?
“当然至于啊。白来的好处,谁会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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