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我们去逛逛鬼市好不好!”
荷烨受不住他撒娇,勉勉强强点了头。洛汐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要知道,他前世也是个大忙人,像逛街、溜夜市这种事,也就一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做过。后来日子久了,就再也没这个心气儿了。何况他一个天界战神,怎么能用冥界的东西,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冥王的儿子有一腿么。
虽然后来是人尽皆知,但他从不拿到明面上来说,在人前也没大大方方承认过。好在荷烨并不在意这些,日子过得舒心就好了。
这一世的洛汐却对自己前世的行为一万个不满,荷烨这样好的一个人儿,他恨不得天天拴在自己跟前,向全世界炫耀他是自己的。这人呐,总是彻彻底底失去过,才能生出那么些真真正正的珍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