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天灾的时候,还能够勉强养活的了全家上下六口人。
(别拿现代社会的农村每家拥有土地来说事,虽然说四十亩地放在今天看上去很多,生产出来的粮食别说六个人了,六十人都有可能养活的了,但是在古代,亩产极为低下,明末还有这各种苛捐杂税的情况下,四十亩地养活六口人,真的很勉强。)
今年遭了天灾,家里面甚至连种粮都给吃光了。
没办法,王二的老娘也就只有找到寺庙头上,用家里面的田地,抵押出来了一些粮食。
谁知道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这利息就已经远远地超过了王二一家借来的粮食。
王二的母亲虽然说笃信佛教,但这并不代表她是个傻子。
眼看着利滚利的数额最终越来越高,王二的母亲只能将土地进献给了寺庙,自己一家专门的给寺庙当佃户。
原本故事进展到这里,其实也没有什么,很多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最终的归属也就是给别人当佃户。
区别就在于是给寺庙当,还是给士绅当而已。
但很明显,故事并没有到了这个地方就结束。
仍然是十分老套的剧情,寺庙里面的一名大和尚原本在出家之前是江浙一带出了名的好色之徒,采花大盗,专门祸祸人家女孩子的那种。
在出家之后,这货戒荤了四五年时间,本来就感觉忍不了了,在见到王二一家之后,更是天雷勾动地火,于是乎趁着夜黑风高,强行的将王二的姐姐跟一个妹妹全都给办了。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