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就是出去喝喝酒,就没有什么了。
但既然是以强/奸案受理,相关的涉案人员自然是会被传唤的。
当时陈燃听方秀文提起过,还拜托着让她帮忙帮忙找人疏通。但实际上她自己并没有帮忙做什么,所以对于其中的情况,其实并不清楚。
后来由于证据链无法构成,且高丽棠又推翻自己的口供,经私底下协商,以轻伤罪论处,就这么给判了。
陈燃眯了眯眼睛,这件案子不说奇怪,但至少不妥当的地方还是很多的,为什么这个高丽棠当时不说,偏偏要过了两天才去?
说句难听的话,对于强/奸案最为直观的证据,就是检测受害人体内是否有残留精/液,高丽棠这一出摆明着和销毁证据也差不离了。
陈燃放开鼠标,往后靠在椅背,转过视线看着窗外落在玻璃上的水迹,兀自思索,如果说高丽棠是为了钱,那大可不必报案。虽然陈燃不清楚自己这个弟弟到底是什么性子,但是拿钱消灾这样的事情,他不会不做。
也就是说,如果高丽棠真的是受到了侵犯,那么她想要报案,这一点其实无可厚非,但既然要报案,为什么会这样支支吾吾的,倒是搞得像是假意去污蔑人一样。除却这个,如果是单纯的想要赔偿,那一开始私底下处理不就好了?
这案子明显还有内情,但居然就这样给结案了?
到底高丽棠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什么?
其实说句实话,如果不是因为苏燚,陈燃估计一辈子都不会管这一档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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