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算过往情史。”叶夭拒绝承认:“只能算是曾经的约会对象。”
在后来发现原来阿莫斯并不如自己一开始想象的是一位能够对自己感情忠贞的绅士,反倒是一位女伴可以从米兰一直排到巴黎的浪荡花花公子之后,她就果断的停止了约会。
诚然,有人觉得人生漫漫长,可以随心所欲的寻找乐子,才不算是荒废光阴,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但这并不是她要选择的——人生漫漫长,多学几道菜不好吗?
更重要的是!
“而且,你能想象吗?”叶夭想起往事,依然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有一次约了晚餐。我点了惠灵顿牛排,而他一直在和我介绍他们公司生产的一号到十二号血液,分别的甜度以及与人血的相似度是多少!这简直是太可怕了!”
她确信,以阿莫斯的风流名声,他和别的普通女人在约会的时候绝不会提及这些,反倒是可能觉得叶夭是同类,更能暴露出自己真正的喜好。这也让她明白,除了人生态度和感情观不一致之外,在他们之间另一个如同天堑的差别——这种完全不懂得品鉴美食,只喝血的男人,到底要来干嘛!
仲青又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我和他现在的关系算是半个朋友。但是!”叶夭的脸严肃起来,告诫他道:“即使是血族的革新派,在人造血还没有被发明之前,大多数也是靠吸食人血维生,尤其是阿莫斯这样的天生血族,他们即使现在顺应了潮流,但骨子里对于人类的傲慢是改不了的。”
在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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