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痒,甚至都过了十四年之痒了,应该说早就磨合得没有棱角,没有感觉了,还有什么感情不和?只要不出现什么大的问题,就凑合着往下过。可是,我们两人常常为点小事争吵不休,要不就是打着冷战,有时多少天不说一句话。到后来,我们开始分床而睡,谁也不再碰谁不再理谁。再往后,我们就闹起了离婚。刚好我们家有两套房子,都是各自单位过去分的。于是,我们就真地离婚了,她带着刚上初中的儿子一起生活,我净身出户,单居独处,每月给孩子三百元钱的抚养费。
我常常在夜深人静时失眠叹息,觉得自己当初找对象只注重相貌而忽视了健康,实际上女人的健康要重要得多。这让我常常想起初恋的恋人。恋人叫英梅,当时只有十六岁,是大队部的广播员。茶岭大队是出漂亮妹子的地方,而她却是整个大队最亮丽聪慧的妹子。我那时只有十七岁,在白塘公社茶场干了两年,又下了茶岭七队落户,离她所在的大队部只有百米之遥。
在雨后初晴的一个春日,我正在路边的大田里插秧,看到田边小路上走过一位女孩,穿着红色上衣和白底布鞋,甩着两条黑粗的长辫,走路的姿态飘飘洒洒,非常地优美。我见过许许多多的农村女孩,觉得她们不是太土气,就是太笨拙,从未见过如此清爽美丽的女孩。于是,我就直起身子站在田里,直直地朝着女孩望去,想看看她的容貌。那女孩似乎发现我在看她,就把头低了下来,显得有些害羞。直到走到我的身旁时才把头抬起,朝我莞莞地一笑,然后匆匆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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