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来一直都要杵着拐杖就是。
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如今已经过去了三个月,这曹晦的腿伤也已经好了七七八八。
回到这些天自己居住的地方之后,只听到一个清脆悦耳且天真质朴的声音传了过来。
“哥,你回来了?今日霍大哥来过一趟,还带了一只鱼,今天你可有口福了呢!”
只见一个面容一般,算不上姣好也绝对谈不上丑的十六少女走了出来,在她的手中还端着一盘鱼,话语之中更满是喜色。
眼前这个人便是丫头了,当初黄巾暴动,还在襁褓之中的丫头便失去了父母,被霍笃的父亲救了下来。
只不过这霍笃的父亲也是没有什么文化的贼寇,再加上贱名好养活,所以一直都以丫头称呼她了。
而这丫头虽说自幼便生在这土匪聚集之地,可却像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一般,心中有着一颗菩萨心肠。
三个月前她本打算趁着河水大涨打捞几条鱼来,可却阴差阳错捞到了断了腿的曹晦,自此便把这曹晦收留了下来。
在这一番接触之下,见曹晦竟然还会识文断字,一直都渴望能识文断字的丫头更是万分激动,请求曹晦教她认字,足足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才算是认识了一个霍字。
不过有了这样一番接触之后,那丫头也把曹晦当做了一个可以依赖信任之人无话不谈了,曹晦起初还颇为莫名,也曾问过她为何如此信任自己,只不过这丫头说出来的话语却是让曹晦默然。
“把我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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