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最重要的,如果是两个人搏命,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可能会不再顾忌生死,可是,对方又数十人,现在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潜意识里,他们完全可以从容围攻杀掉唐天,然后找出不知道藏在哪里的岳晓然,完成任务,这种情况下,凭什么选择同归于尽?
可是,因为心中的畏惧,他们最有危险的手枪,等于被废掉了。
“王八蛋,老子最受不了别人的激将,现在就开枪崩了你。”
其他人都已经迟疑的放下枪,只有那个高个杀手,眼神变得凶狠起来。
“我挺欣赏你,不过,别光说不练,开枪吧。”
“草拟吗,去死吧。”
高个杀手,神色狰狞。
此时,身边却有几个人,赶紧拦住了高个杀手,坚决不让他开枪。
“老大,不至于,咱们一起上,弄死他。”
“和他同归于尽,那不值得啊。”
几个人都来抢夺高个杀手握着的手枪,显得稍微有些混乱,此时,房间内传来一声尖锐的摩擦声。
“卧槽,小心。”
“有危险。”
有的杀手已经反应过来,那摩擦声,是唐天后拉的脚底与地板发出的尖锐摩擦,足以说明唐天的蓄力,何等的磅礴。
身形闪电前冲,有两个杀手刚要以手中冰冷锋利的短刃拦截,却看到两个拳头,在急速接近,然后在眼前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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