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爱她罢了。
世人常说,忘记一段感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只是,这个样子的感情,真的公平吗?
精市,是一个很好的人,好的让人舍不得去伤害他,她不想在心底有着别人的时候,去接受他,这个样子对他而言,真的是有一种伤害,是的,她并不是他,无法去替他做决定,但是,她要多久才能忘记那个人,一年,两年,还是10年。
精市,那个少年,只不过是15岁的年纪,还要承受这样多吗?
还有,她是真的很想记的那个至始至终,都极为张扬华丽的少年,因为。
那是她,记忆的延续……
喜欢他,好像已经是她的本能,就如同吃饭,喝水,呼吸一样,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她已经不记的了,或许,就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了,在他第一次完全没有任何理的相信她时,在那天承诺要教她打网球时,在他以着极为坚绝的态度让她去面对手冢时,或许,还是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开始留意,开始喜欢,也开始爱。
有人说,喜欢上一个人,有时也只是一滴水落下,一片树叶飘零,一阵风吹过的时间,那么她,到底用了多少时间。
将笔记本放进书包中,她安静的看着那个不同于冰帝的书包,眼中落下了一片淡淡的伤,当爱已经成习惯时,成了本能时,她,还能做些什么呢。
这样的感情,真是的很混乱,但是,她还是能清楚的知道,自己要做的是什么?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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