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并且把自己的手电甩来甩去。
光柱第三次晃到夏洛克的眼睛,他终于忍不住了,一把夺过了伊梅拉的作死工具。
“把手电还给我!”
伊梅拉喊道,声音在山谷里回荡着,惊飞了几只鸟。
亨利本就神经紧张,被她的动静吓得不轻,听到一点动静就白着脸左顾右盼。
夏洛克嘲讽道:“莲娜小姐,你是希望把猎犬引过来还是把那怪物吓走呢?”
“还有这等好事,引起它的注意不就是我们要做的吗?”
伊梅拉回答道,又过去抢,但夏洛克还是不肯把手电给她,一脸嫌弃地让她老老实实跟着自己,不许乱跑。
少女不再回怼了,控制好速度不远不近地跟随在他后面,夏洛克又嫌她慢,拽着她的手腕让她跟上。
“你就不该穿这双愚蠢的靴子,它会影响你的速度和爆发力,耐久度也不适合长途跋涉。”
又来了,伦敦卷毛有时候就像执意要把水杯推下桌的猫一样讨人嫌,偏偏他还要花式嫌弃别人。但伊梅拉能说什么,她总不能表现出一副行家的模样。
她撇了撇嘴,回头想看看离谷地外多远了。这里已经看不到外界光源,唯一的光亮只有他们的手电,如果这时候发生突发事件,跑散了对她而言非常不利。
伊梅拉捏了捏口袋里的夜视镜片和备用手电,假如夏洛克的意图果真如她所想,这些东西就有用武之地了。杀伤性的武器只有甩棍和战|术|匕|首,枪倒是有但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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