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比记得那个女孩有一头柔软的金发,洗得干净蓬松,散发着好闻的蜜桃味。
她在“囚车”上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自己,但天真的小傻子似乎把她当成了朋友。十几个孩子挤在大小不一的笼子里,她黏糊糊地主动爬进来,用绿松石一样的大眼睛看着她。
她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在记忆中好似散发柔光。
她问:“莲娜,你来自哪里呀?”
“黑街。”莲娜闷声回答,她不喜欢这样的单方面问答,“你呢?”
“我家在唐人街!”女孩说,“妈妈说过几天就会接我回去的,我现在已经开始想念她了。莲娜,你想妈妈吗?”
“不,不想。”
莲娜冷冷地想,她永远不会来的,她不要你了。
在这儿的孩子都是没人要的。
这里就是哥谭的唐人街,一个没有夜晚的地方,气派的红色牌坊和飞翘的屋檐很适合钩抓枪,垂下的红灯笼和霓虹灯照亮这里的黑暗。这儿最大的黑帮叫三合会,因为唐人街地域的特殊性,这地方算是相对安稳的。
唐人街的包容性很强,华人、黑人、白人,各个国家都有,因此一旦出了事情,场面也会相当混乱。三合会能够控制住这样的状况,因此只要他们不搞大事,露比也不会去管这个帮派的内部问题。
这里是血蝠巡逻路线的必经之地,也是她重点监视的区域。
两人落在在唐人街金灿灿的牌坊上,提姆在之前已经受过充分的训练,对这种钩爪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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