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变如一。
在快船,都说是伤病阻碍了保罗,说他运气不好,和格里芬你方伤罢,我蹬腿……
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格里芬长大了。
在保罗慢慢培养出他的骄傲,他的荣誉感,他赢球的意志之后,格里芬不可避免的觉醒了王者之心。
在快船后期,当格里芬处在并不十分舒适的位置时,如果保罗传球,他不会像以前那样拼死一搏,头撞篮板也在所不辞!
反而,他会把球运出来,重新组织。
这当然不是好事。
虽然格里芬的助攻上涨到了职业生涯巅峰,但他对比赛的阅读能力,远远不如保罗——
格里芬场均送出54次助攻时,同时会有3次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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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保罗102次助攻,仅仅23次失误!
把那该死的球给保罗,会死吗?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火箭。
加盟火箭第二个赛季,保罗场均82次助攻,26次失误,而哈登75次助攻,5次失误……
能不能把球给保罗?
不能!
在球权时代,拿球在手你才是球队老大,而不是跟班。
格里芬是这么想的,哈登亦然。
所以,保罗无法夺冠,他连西决都冲不出去!
他被黄蜂耽误了。
黄蜂是另一个流浪的乞丐,六年时光,他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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