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但是眼睛却再朝山下望了一下。她的心突然剧烈地跳了一下,脸刷地红透,似乎血液的流动速度也加快了。她竭力保持镇静,但发现做不到,沮丧之余很想掉头跑回去。她忘了难以忍受的期冀,也忘了为等待这个走上山来的人熬了几个小时。
他越来越近。这是一个二十七岁左右的年轻人,个子很高,骨骼粗壮,身材魁梧,还有着修长的四肢和宽阔的胸膛。如果说他强壮得像头公牛,每个人都会相信的。伯莎认出了那套一见就心里欢喜的衣服:灯笼裤、高帮松紧鞋、粗呢诺福克夹克、白色硬领衬衫和无边帽——一切都让她想起因为他而爱屋及乌的乡村,一切都充满了强烈的男子气息。即使是他脚上那双大码靴子,也给她一阵愉快的战栗。它的尺寸暗示着性格的坚定和让人安心的威严。这样的衣服式样,还有棕色马路和犁过的田,三者互相映衬下显得完美之至。伯莎暗想,他知不知道自己走上山坡时是一幅多美的画面。
这个男人经过时问候道:“伯莎小姐,下午好。”
他没有停下的意思,女孩想,他也许简单问候一下就继续往前走了,她的心突然沉了下去。
她伸出手说:“我看到有人走上山来,猜想就是你。”
他停下脚步,握了握她的手。他宽大有力的手让她情不自禁地颤抖。他的手掌那么宽大厚实,好像一块石头似的。她抬眼看他,微笑着。
她问:“很冷,不是吗?”
心中千言万语,但碍于传统,溜出嘴的只能是普通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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