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把头发放下来。”
莱伊小姐没有反驳她,只是低头看报纸。她很早就不再对这个侄女的为人处世方式感到惊讶了,所以根本不去细究她刚才说的话的真实含义。确实,她惊奇的只有一点:人们普遍认为伯莎是一个独立的年轻女人,潜质无限,可惜从未得到事实的充分佐证。伯莎的父亲去世三年有余,她们俩一直生活在一起,并很好地学会了互相体谅。她们对待彼此温和有礼,十分可敬,各方各面都不失因为便利和礼仪而在一起生活的贵妇风范。莱伊小姐在她哥哥临终前被召唤至意大利,和伯莎在哥哥的坟前才初次相识。当时的伯莎已经成年,性格独立,难以接受一个陌生人的权威;莱伊小姐也丝毫没有对任何人施行权威的企图。她是一个非常懒惰的人,只求各安其命,互不干扰。即使照顾孤儿侄女责无旁贷,她还是处于有利位置的,因为且不提上流社会的礼仪提供了行为准则,就年龄而言,伯莎也已经十八岁了。莱伊小姐发现她的监护对象对任何事情都自有主见,绝对不会围着这个热衷于自由的老处女姑姑的裙子转。对此,她不能不感激上天。
她们游历欧洲大陆,见到了许多教堂、美景和城市。在这个过程中,她们的主要意愿似乎是隐藏彼此的感受。就好像红皮肤印第安人受到最恐怖的酷刑时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莱伊小姐认为,在动人的画面前表露真实情感是极为可耻的事。她利用不失身份的玩世不恭来掩饰自己的多愁善感;她担心自己会哭出来,所以反而付之一笑——她之所以要求创新,原因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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