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拾掇好了没有?”
张春喜穿着雪白的回力鞋、跑绒的黑色羽绒服——一套明显新置办的“时髦”行头,屁颠屁颠儿地从车里跑下,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兴奋劲儿,藏都藏不住。
外面的世界那么大,他想去看看,迫切地想。以前没胆子,现在他兄弟发达了,在外面混得人五人六的,他感觉自己的胆子也肥了。
结果跑进屋一看,李亚东那厮居然还没起来。
“我去……有没有搞错,今个儿什么日子,能不能麻溜儿点?”
这小子冲进房间就是一顿机关炮,李亚东想睡都睡不着,把脑袋从被窝里探出来,睡眼朦胧地瞥了他一眼后,没好气道“急个蛋蛋。”
“老子就急怎么了?老子长这么大连省城都没去过,马上就要去首都,还要出国去香港,老子激动,老子兴奋,老子睡不着……你赶紧地,再不起来我可掀被子了!”
“别别别……”李亚东真是怕了这死胖子,狗日的不比别人,说掀真敢掀。这大冬天的,农村没有空调,房间里的温度估计就在零度以上一丢丢,他就穿了条裤衩,被子一掀开,那滋味有多酸爽,谁试谁知道。
家里今天的早饭是李春兰做的,因为胡秀英换上了一套崭新的波司登羽绒服,不好上灶台弄脏——在这个年代的中国老百姓心中,去一趟首都是一件极其庄严且神圣的事情,饶是胡秀英这个年纪的人,也得打扮得利利索索的,才好意思去。
李亚东的计划是要先去一趟京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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