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不错,便用两箱啤酒和陆旭交了心。
这不,大学毕业三个月了。
他在北京找到一份能够糊口的工作,一天朝九晚六,过着狗一般的懒散日子,而陆旭毕业后便去了上海,听二癞子说那小子进了一家外企,日子过得倒是舒坦。
说实话,他还有点想念陆旭。
这小子也真是,年前他给那小子打过一次电话,让他回趟北京看看兄弟,可这都五月了,那小子连个信儿也没有,他刚开始还记挂了几天,可这时间一长,便忘了这茬事。
正感慨时,楼下房东喊:“216的秦越,取信。”
信,这年头还有人玩写信这老把戏?
秦越穿上衣服,下楼取信。
信倒很平常,没什么特别,而且上面没有署名,只写了一行数字,他拆开一看,发现信封里全是带血的照片。
他吓得有些发懵,心想这是谁他妈这么恶作剧,拿这恶心照片膈应他,可仔细看照片后才发现照片里的人有些熟悉,是消失了近半年的陆旭。
这一刻,他以为陆旭遭绑架了,可当看到照片后面的字时,他却如呆若木鸡,那字不是旁人,是自己的字迹。
东西在我这。
看到那字,秦越第一反应是陆旭在玩他,可后来想想不对劲,如果是玩他,那没必要寄这么带血的照片,而且还是他自己的照片,难道陆旭真遭遇不测了?
这正猜测,手机响了起来。
是个陌生号。
他犹豫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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