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山东、河南、河东、河套等十省,各省以下再分郡和县。改变原来隋朝只分郡和县两级政权,导致全国有一多个郡,中央根本管不过来的情况发生。
而议会则分为国会和地方议会两级,享有立法权和对政府的监督权。议员皆由民众普选产生,同时允许私人组成政党参加选举。从下一届内阁开始,相将由在国会议席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领担任,不再由部长兼任。
周朝的司法权则由刑部行使,分为中央、省、市和县四级。民众内部的纠纷,对政府的行为有异议,以及官员的渎职犯罪,皆由刑部进行审判。
当然,宇明也并没有将周朝的体制完全照搬后世西方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在大周的政治体制中,皇帝的权力仍然是相当大的。
相虽然是由议会选举产生,但又规定,相的任命必须征得皇帝同意,如果皇帝反对,可以驳回议会的建议,要求重新推举一位相。而如果议会要想否决皇帝的反对意见,则必须取得分之二的赞成票数,才能否决皇帝的反对意见,强行让新相上位。
但在一般情况下,这种事是很难发生的,毕竟皇帝对于国民和议员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议员们很难取得四分之的多数来推翻皇帝的决议。
而国会议员的名额一共为名,由各省按人口比例确定名额,但每省至少保证有一名议员。
此外,皇帝的权力还体现在军权上。比如说周朝的内阁中,虽然有国防部,但国防部更多的是扮演一个军队后勤保障中心的角色,军部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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