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气和最小的牺牲,达到最好的战斗结果,而在双方这个距离上,又是敌军主动冲过来。张须陀觉得不先用箭射杀一轮,实在有些浪费了。
八风营战阵中的兵士早就挽弓搭箭,黑色的利箭如同飞蝗一般疾射而出。前方回转的联军又是惨叫连连,人马坠地。瞬间奚族士兵的鲜血,便染红了地上的白雪黑土。
达隆见状不禁双目尽赤,他厉喝一声,人却从马背上飞蹬而起,然后就地一个懒驴打滚,躲过了向他射来的数支利箭。
片刻之后,他已经冲到了张须陀的马前,然后大喝一声,长身而起,举起马刀,向着张须陀劈了过来。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达隆还是清楚的。他很清楚,眼前这支隋军部队的灵魂便是张须陀。只要杀了张须陀,这支部队就会崩溃,他便有可能扭转颓势。
他觉得,张须陀或许很会练兵,也很懂兵法作战。但却未必武功也很高强。人不可能面面俱到。自己的武功在辽东草原可算是数一数二的。一刀下去,他当能将张须陀一刀斩之。
达隆此刻已经纵身弹起,有如老鹰般飞跃在半空,他双手紧握长刀,向下狠狠劈过,宛若晴天霹雳般的迅捷猛烈!
张须陀见状,却是眯着眼睛,嘴角露出一丝讥诮之色。
他大喝了一声,马槊斜刺而出,角刁钻之。
张须陀出枪的招式四平八稳,看起来并不如何迅疾华丽,只是达隆的大刀离他头顶还有尺余距离之时,他的长枪已经刺到了达隆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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