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从身后靠近了。
步朦转过身看去,霸道的长刀冰冷的坚韧也随之换了目标,硬生生的对准了云霄。
云霄熟视无睹接着往前走,直到把自己的喉咙暴露在刀尖之下,冰冷的刀刃贴着凸起的喉结。
以步朦的武功,只要轻轻的一挥刀,就能凌空切断云霄细柔的脖子。
云霄就那样静静的看着步朦,也没说话,他静静的打量着他,不过是三年没见,眼前的少年已经和当初完全不同。
简直是换了个人似的。
若不是飞鸽传书给的地点没错,而这人武功当世难学,也绝不可能有人能伤害到他,还以为被鬼神附身了呢。
“好久不见。”
云霄喉咙动了动,一丝鲜血流了下来,刺激的血腥味渐渐弥漫出来,步朦鼻子端闻到了血腥味,温柔的把刀收了起来。
步朦:“我知道是你,你的血和别人的不同,别人的血刺激又难闻,而你的血是香甜的,就像小时候奶奶给我的蜂蜜,闻起来带着阳光的味道。”
似乎想到了蜂蜜,又似乎想起了亲爱的奶奶,步朦的脸上扬起了温柔又诡异的微笑。
云霄伸手擦了擦伤口,顺便给自己敷上了金疮药,他料定了不能不会伤害他。
毕竟曾是玩了七八年的邻居,他俩之间的友谊程度,甚至超越了他和他定亲的小娘子。
只是可惜他后来家道中落,定好的婚事也吹了,娇羞的小娘子一扭头不认他了,反而嫁给了对面人家的二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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