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大明白他们驻唱的方式。唐大树刚毕业后的第一家公司倒是组织过旅游,在南方的一处岛上听过歌手用吉它自弹自唱,从此深深喜欢上了吉它,从此开始走上“音乐”之路。
不过他玩吉它主要是为了泡妞,在他想来,一个忧郁的眼神,一首动听的音乐,一定可以迷倒大批美女投怀送抱吧?为此,他可是花了大本钱的----曾经拼了一个月工资报吉它学习班,比学外语还贵,还通共报了三季。一把不到两百块的破吉它跟了他八年,已成为他最亲密的伙伴。
“我是乐队主唱,吉它嘛,还可以。你罗姐是贝斯手,但她的吉它水平也是很高的,偶尔还能客串鼓手。怎么,你对弹吉它感兴趣?”
“哦,对啊,学过几年。”唐大树确实不知道这些花里胡哨的名词,他一直以为,主唱就是唱歌,其它整个乐队就是给他伴奏,如此而已。
实际上,一般的小乐队,特别是这种以酒吧为生的,由于人数不会太多,所以绝大多数的队员都会客串,这也是一项必备技能。主唱兼吉它手是正常的,又不是专职的歌唱家,所以唐大树的话就是外行了。
至于贝斯手,演奏重低音以及节奏,作为整个乐队的低音声部和指挥,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乐队的效果。罗罗能够身兼三艺,对音乐和乐器的理解肯定不会差。
“大树,晚上我们在这里有演出,我邀请你们来看啊。”小鸟盛情邀请他。
“啊,不行,我们班级今晚有舞会,我组织的,走不开。”唐大树倒是想见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