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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曦不禁一阵无语,自己因为经济拮据和性格内向的原因,从不涉足夜店,但是这肥坤可不是这样,这家伙就像经常去夜店啊,泡吧之类的。
虽说他要钱没钱,要貌没貌,但是按他自己的话说,三天不去歌厅酒吧就浑身痒痒,所以这些年他也没攒下半个钱,几乎大部分全花在了夜店和酒吧的消费了,因此他也偶尔会从夜店的狐朋狗友那里听到一些乱七八糟的消息。
看着肥坤一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得意样子,陈羲不禁又好气又好笑,道:“先送我回我租的房子,等你晚上下班咱们老地们见。”
“得嘞。”肥坤一打方向盘直接向陈羲租的房子开去,两条街的距离,转瞬即至。等陈羲下车后,肥坤还把头吃力地钻出车窗,高喊道:“陈羲,晚上六点,老地方不见不散啊!”
陈羲冲他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肥坤龇牙一笑,开车绝尘而去。这家伙一贯的特色,平时懒懒洋洋,只要晚上有饭局酒局,立马精神百倍,兴奋之极。陈羲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转身回了自己租住的房子。
所谓老地方就是陈羲和肥坤经常去的一家小饭馆,小馆位于江边大道上,名字就叫做江边小馆。
自打学生时代开始,二人就偶尔来小馆打打牙祭,当然那会基本上全是肥坤请客,后来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了,二人更是几乎每周都来一次,只不过肥坤请客的次数由十次请九次,变成了八次。
老来这家馆子除了味香菜好,物美价廉外,还因为小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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