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而言就是地狱,一个由阎王和恶鬼镇守的地方。就是其他流浪者对那个地方都是避之不及,更别提小男孩自己了。
“不去,我们就会死,被活活饿死!”
小男孩动摇了,一想到自己被活活饿死的场景,恐惧便爬上心头,甚至超过了对那个地方的恐惧。
“我不想被饿死,我要活下去!”小男孩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看着自己满是泥水的双手说道。
“走吧,这么大的雨它们应该回去了。”小男子孩心的声音说道。
“嗯!”小男孩微微点头,弯下腰捡起掉在地上的破棉衣,那是他为数不多的财产。
在这片地区流浪者什么地方都敢去,唯独有一个地方例外。在那个地方住着一个叫史密斯的贵妇人,背地里流浪者都称之为巫婆、恶女。
史密斯夫人非常喜爱养狗,而且不是一般的狗,充满野性的猎犬尤其吸引她,让她欲罢不能。在最近史密斯更是花了大价钱托人从天朝买了一条藏獒,那些猎犬见到这头藏獒直接被它的气势镇住,央密斯夫人也因此更加喜爱这头藏獒。
相比对狗的喜爱,史密斯夫人对流浪者则是厌恶至极,贵族感十足的史密斯夫人面对流浪者充满了不屑,认为流浪者是这座城市的污点,比垃圾还不如。
“像你们这样的垃圾就该早点滚出这座城市。”这是当初史密斯夫人说的,小男孩至今还清晰的记得,虽然愤怒无比但又无可奈何。
史密斯夫人的生活极度奢侈与浪费,这从史密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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