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赶上了”同窗们的进度,便也有闲暇随李昌到处闲逛,熟悉天泉城了。
正好某日兄妹两个进了一家书店,偶遇了几个县学的学子来买书,都一副神神秘秘的架势,瞧着完全不像是来买书,反倒像是来做贼的。
陆薇薇与李昌免不得好奇,赶着书店的小二问了半日,才知道那几个学子是来买话本的,之所以遮遮掩掩,乃是怕传到了父母亲长或是夫子们的耳朵里去,没有他们的好果子吃。
因兄妹两个都生得好,穿得也好,一看便知是好人家的念书儿郎,那小二还给他们推销起当时流行的话本来,要让陆薇薇说,故事实在粗陋得可以,未料依然让李昌看得是如痴如醉,宛如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陆薇薇打算靠写话本子赚钱的念头,便是在那一刻种下的。
之后,她背着李昌,去书店把当时能买到的话本都买来看了一遍,狠狠辣了一回自己的眼睛,码字赚钱的种子立时生根发芽,并且逐渐壮大了,直至如今。
反正她的“灵感”多得很,无论什么时候,爱情与悬疑也是人们最爱看的,她根本不愁销路。
她的回报——每次出了新本子,除了“保底”的稿费,超过一定的数量后,她还每本书都要抽取一定的“版税”,自然也是越来越丰厚,一年多的不说,五六十两是绝对有的。
足够陆薇薇和李氏丰衣足食,还能有不少的结余了。
只是到底同住一个屋檐下,每天除了睡觉,陆薇薇相处得最多的,便要数李昌,连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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