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村是城外少数的几个村庄之一,此处都是一些无家可归之人,之所以称之为村,不过是聚集的人不少,有百来号人罢了。
附近有一个相当大的垃圾堆填场,这些无家可归之人,便是依靠着堆填场里扒拉出来的残羹冷炙,赖以生存。
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个村庄,世人称之为——拾荒村,而岳斐与孙老头的家,就在拾荒村的西北面。
此时,村口聚集了两群人,一群,便是拾荒村的村民,大都衣不蔽体,身体肮脏,全都神色凝重地偷瞄着另一方的人。
另一群,则是骑着角驼龙,足有十数人之多,全都穿甲戴盔,好不威风。
那是只有城里的大家族才具备的排场,带头的角驼龙背上,还插着一根旗帜,上面苍劲有力地书写着一个字。
岳斐站在人群的后面,细心地端详,看了半天,挠了挠头,只知道那是一个——字。
“喂,老金,那旗帜上写的是什么字?”
岳斐有意无意地凑了过去,低声问道,不时还瞄一眼人群,生怕被发现。
“那不凑四一个‘岳’志么?以又不四不识志!”
老金像看傻子一般瞟了岳斐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废话!我能懂还要问你?那也能叫字?我只看到是歪歪扭扭的奇怪符纹。”
岳斐还真想抽老金一顿,真是狗眼看人低。
不过他可不傻,这群人气势汹汹地来,肯定有所求,他贸贸然冲出去,十条命都不够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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