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只看外表的话,张文博长的实在不差,一米七八的身高,虽算不上高大,但身材匀称,比例恰当,显得身材修长挺拔。
又加上长期干体力活,体型看起来很是健美。
相貌长的眉清目秀不说,鼻梁笔直通天,额头光洁宽广,配上那头有些蜷曲的乌发,真算得上是好相貌。
怪不得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挑三拣四的把谁都看不上,还是有些值得自傲的资本的。
要不是因为肤色在沙漠里风吹日嗮有些黑红粗糙,只凭这张脸混饭吃也未必便会饿着。
加上从小喜欢读书写字,长期下来自然会培养出一些文人气质,显得文质彬彬的。
倒也和他名字相配,不像个干体力活的粗人,倒像是个脑力劳动者。
只是可惜,也只是外表光鲜罢了,真要是表里如一,又何苦到三十岁了还需要家里逼着去相亲?要说内中无由难免惹人起疑
按着老妈的要求把自己收拾利索,对镜自顾,一身乳白色休闲装,虽不是什么名牌,但穿在身上显得干净清爽,整个人更显精神。
如果再让他缓个几天,再换换晒黑的肤色,还能更加出彩些。
按理说看到自己长得帅,谁都会感到开心的,可偏偏张文博开心不起来,打扮成这样去相亲,万一被女方看上了怎么办?
都是熟人介绍的,男方拒绝女方总是不好开口,搞不好连介绍的人都给得罪了,这种事情以前又不是没遇上过。
偏偏自己既不想随便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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