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就惦记着黎,给他说了他要么找块豆腐把自己砸死,要么找块砖头把我砸死。林森?得了,在他眼里,我和黎雅都已经不纯洁了。
我发现在这个城市里,其实我还是很孤独。那些气势恢宏的摩天大厦,那些绚丽多彩的霓虹灯,还有那些纸醉金迷和灯红酒绿,我每天都从它们中间擦肩而过,可是,我却从来没有真正融入其中。这是因为我本身不是这个地方的人,还是人心本来就具有的一种游离感和孤独感呢?
靠,我不过是个警察,还是个部门职责貌似打杂的警察,有事没事学人家思考人心,那不是要笑死人了?我该想的是其他的事情。比如,怎么发一笔财,再怎么混个一官半职的。我的志向不就是混吃等死吗?当然,混得有钱有势有小蜜再等死,不是更爽吗?虽然有钱有势对我来说貌似还很遥远,但是我这个人挫归挫,感觉上还是有点女人缘的。
这个自我认识让我心情愉快,我当然也不会认真的去思考这个认识究竟有几分可信性。人呢,要懂得不要为难自己,不是吗?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肖濛的门关着,我想她应该是在睡梦中吧。我们搬到一起之后,其实也没有真正见过几次。就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如花,搞得我的生活黑白颠倒,内分泌失调。天亮以后我回来肖濛去上班了,天黑以后肖濛下班回来我又已经出去了。我们见不了面,不过我会在白天睡醒之后给她弄上一些饭菜放在微波炉旁边,留下字条让她自己热来吃。肖濛也会在我门上贴两张字条写上什么今天很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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