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目光头像灯火通明的街道,都市的夜景总是那么美的。我这个人比较……嗯,低调,但是我也懂得欣赏美的。离我住的地方没有多远就是光大的校园,那是我没有留下任何光彩记忆的母校。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感谢她,要不是她,我也不会得到这份目前为止我还比较满意的工作,但是,我估计也不会让我连着遇上这惊心动魄的事情。
明天就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了,我估计肖蒙可能会在家里写稿,拿到后天《光阴报》她负责的法制专栏去发。我对此毫不关心,我打算明天去一趟新世界数码城,去给李莎买一个pp的p4。我没有忘记她给我的希望,尽管我也懂得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道理。
突然间我脑中闪过一道亮光,我可以不可以在李莎那里躲两天呢?到时候肖蒙来找不到我,不就没我什么事了?其实朝阳区也就是破旧一点,我们觉得恐怖那也只是我们自己恐怖片看多了,人家那里的居民还不是照样生活,说不定那边治安还好得多呢。这很有可能,因为我要是贼,也会觉得那边没有什么油水。
我觉得我这个想法很好,说句大实话,我真的不愿再去了。我和肖蒙没有什么交情,最多就是这一次她让我摸了她的手,那是她自己让我摸的,管我什么事?
一方面我觉得我这个想法很不错,但是另一方面我又在想,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就算我一无是处,答应过人家的事情总是要办到吧?既然我都可以把朝阳区理解为仅仅只是破旧而已,那我又何必那么害怕呢?要是我真的躲起来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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