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岂不是会很出名?出名了来钱就快,据说都有人请芙蓉姐姐去拍广告了,我总比那动物更像人一些吧?
肖蒙说:“如果你真的发现这种动物,那我不介意去为你订一块墓地。这种动物带有剧毒,能在一秒钟之类杀死一头猛犸象或者剑齿虎。”
我说:“据我所知,你所说的这两种生物生活在冰河时代,貌似那时候爬行动物的活动是很少的。”我的生物学知识并不丰富,我也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但是我觉得她比我更有可能信口开河。
肖蒙瞪了我一眼,说:“不管怎么样,我想告诉你,这种动物带有剧毒,而且极富攻击性,它们的攻击很多时候根本就不是出自自卫或者猎食。你要是想抓它们来发财,我看最好就只能发阴间的财了。你不要老打岔我,除了那份交给了史志档案馆的民国档案之外,你还在哪里见过这个动物的图片?”
我要不要告诉她宋旭东办的那个案子里就有呢?或许,那是宋旭东自己拍的照片,他发现了这种动物,我可以找到他,然后和他一起闷声发大财。可问题是,这鬼东西和那些自杀案件又有什么联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