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了我们档案室里几乎所有的旧卷宗,除了二十年前那一例之外,我又发现了一宗发生在十二年前的案例。二十年前的那一份卷宗上用的还是黑白照片,十二年前这宗就用了彩色照片了。我看到一个同样也比较漂亮的年轻女子满脸满足幸福的样子,可是她的脖子上划开了一道很长的口子,感觉几乎都要把脖子割断了,自杀就自杀吧,干嘛对自己这么狠呢。奇怪的是,这一次我没有发现那个动物头像的图案。我翻出二十年前的那一宗来,发现那个图案实际上只是一张独立的照片,如果不是放在一起的话,好像根本没什么关联。再回想起那份民国档案,那上面的图案却是用毛笔画在卷宗后面的空白页上的。
也就是说,那个图案本身并不在卷宗里,而是经手人加上去的。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或许,找到二十年前那份卷宗的经手人宋旭东,可以了解到一些什么。
还有一件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就是我查阅了近十年的档案,都没有再发现这类案件的卷宗。准确的说,从档案编号来看,有人从中抽走了一部分档案。被抽走的,会不会就是类似的案件呢?
我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