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李莎,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就读于光大成*人教育学院的中文专业。这很合理,因为她看起来比真正应该读大一的女生稍微大了一些。
很显然,因为李莎,我和附近很多雄性动物一样,成了那家快餐店的常客。在我看来,李莎比肖濛可爱多了,虽然她总是绷着脸,可其实她并不是那么冷。最重要的,是她不像肖濛那样习惯了众星捧月的校花身份,也习惯了目中无人。从那天晚上之后李莎的窗帘就总是关着的,不过见到我的时候,她似乎也没有特别讨厌我的意思。
那一阵子我的心思有点活了。虽然我一向认为这样的美女是我消费不起的,不过,比起围绕在快餐店的那些苍蝇比起来,我好歹也是个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嘛,有一份固定收入,也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嘛。而且我虽然不帅,可是也不丑啊。
可是我把在快餐店里偷*拍的李莎的照片拿给大力哥看的时候,大力哥还是丝毫不顾及我的情绪的说,你没戏,你绝对没戏,除非她眼睛瞎了。大力哥说话总是这么直,他不知道这样说话很伤人的吗?大力哥虽然调到了警务之窗栏目,不过,我们还是经常联系。大力哥说,她只是暂时没被发现,过不了多久,出钱买下快餐店的人都会有。你看看你,稍微长得有点姿色的女人都肯定不会看上你的。
我恨他。
因为饱受打击,我去快餐店就去得少了。不知道是不是上面的人又拍脑袋了,股长又开始叫我加班。看吧,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奇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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