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尸体先用长兵器给一下,然后用短刀割掉耳朵记功。
温特斯骑着强运,跟在一辆单套马车后面。
不时有民兵把带血的盔甲、武器放上马车。有赫德人的,也有自己人的。
安德烈和梅森与他并肩骑行,几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温特斯捋着强运的鬃毛,随口说:“骑兵还是得配属到大队,最好一个大队配一个分队。”
安德烈哑然失笑:“给步兵大队配一个分队的骑兵?还不如叫给骑兵分队配一个步兵大队,你也不算算开销。”
“换个说法,骑兵和步兵在大队层面混编会很有用。”
“废话,骑兵无论何时都很有用,四条腿就是比两条腿快。但是骑兵绝不能分散,必须集。可以视情况分配给步兵大队。”安德烈总结道:“你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我们一直都是单独作战。”
温特斯看向若有所思的梅森:“学长,你怎么说?”
“皮带不够用。如果车轴够结实,或许可以干脆不用悬挂。但火炮、车架都要减重。”梅森没头没脑甩出一句话。
安德烈揶揄道:“还在琢磨你女儿的事情?”
梅森眼睛一眨不眨,反问:“你们两个光说骑兵、步兵要搭配使用,那再加上炮兵如何呢?”
“那大炮要先能跟上行军速度,不说跟上骑兵,至少得先跟上步兵吧?”安德烈拍拍学长的肩膀,大大咧咧地说:“我们三个小小的百夫长,研究这些干嘛?”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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