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上映了三个月再统计票房。
换言之,拿钱要等两年后了。
更何况,他对票房也不是特别看好。从票房分成他只能拿百分之二左右,但是直接拿版权费用可以拿二十万,税后也有十六万左右。而换成票房分成,因为票房接近一半要支付给影院方,剩下一半才是给剧组的,所以得有近亿的票房才能拿到同样的钱。票房过亿对叶红梅这个同样名气不算很大的导演来说,可不是件容易事。
毕竟是改编,又是没什么名气的作者,票房分成只能拿个百分之二。如果是导演自己写的剧本,或者是知名的编剧,分成可能会高达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左右,这个时候选票房分成才会比较划算。他这种还没名气的作者,老老实实拿固定版权费就好了。
因此,刘华星选择了签下前一种合同,也就是直接由娱乐公司现在支付一笔费用来买下他的作品的改编权。当然这之后对方还有询问他一些细节方面的要求,比如有没有特别中意的演员,希望某个演员来演他作品中的某个角色,这些剧组是可以协商的。
刘华星也清楚,这就是潜规则最容易发生的一个阶段,不过他并没有兴趣。娱乐圈太乱,他是绝对不会涉足其中的。
然而,写剧本确实是个不错的路线。能靠自己未来的点子轻松的赚钱,又不需要亲自涉足娱乐圈,而且花的时间也不算多,虽然名气需要时间来积累,但是正好可以作为他大学主线任务之外的支线。说不定十年后,他积累的名气就让他成为某知名编剧了呢?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