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时段,正是餐厅最热闹的时候,这件皮夹克的主人,进入了餐厅,她点了套餐,用了大概半个钟头吃完,然后又喝了一些酒来助兴,借着酒意,她开始了杀戮,就像电影中的桥段,周围没有人意识到危机正在到来,杀手极其危险,但看上去一定无害,所以才让人放松了警惕。
“等到所有人都死的死伤的伤,杀手终于放下了刀,她将燃气灶打开,封闭了餐厅的窗户和大门,一个人跑了出去,路过一片廉租房时,她看准了一个没有关窗户的房子,潜入进去换掉了身上的所有血衣,可惜她把车钥匙忘在了外衣兜内,这可能是她唯一的失误了。
“换好衣服后,她重新回到了餐厅附近,爬过铁丝网进入餐厅后巷,再顺着地下室找到总电闸,只需轻轻一拉,就能引发爆炸,完成之后再爬出地下室,装作路过的样子离开现场,喝醉的她已经忘了车钥匙丢在哪里,最后选择搭车回到了弗吉尼亚。”
这难不成就是她失去的那段记忆中,真实发生的事情?
作为一个一无所知的旁听者,萨洛米打心眼里觉得汤姆分析的很有道理,不愧是二十年的老探员了,但她实在想象不出,自己一下杀掉二十多个人的样子,不过对于放火,毁尸灭迹,和制/造/意/外/死/亡这种事,她确实有着不知从何而来的天赋。
她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个好人,却没想到已经坏到了这个地步,如果所有和她有关的记忆和过去都跟杀戮有关,那也许就是她最真实的一面了。
可她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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