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尽量不让自己去想那些头疼的事。
他比陈玲睡得晚,夜晚写作,这个状态好极了。深夜的安静,能使作者的灵魂达到一个理想高度,一盏半明的灯下,小小的阁楼将作家与这个世界彻底隔离。
接连两天,他过的还算好,陈玲多久睡觉,吃了什么,周路一无所知,也没必要去过问。他得利用好这个时间段,因为周一稿子会面世,杂志社大概会高兴,会再要一些短篇稿子,唔……他得有所准备。
……
周一清晨,五点多。
周路敲响刘群的门,刘群八点半上班,他的儿子七点就要吃早餐,所以,作为父亲,大多数时间,闹钟应该在五点多,他得留着时间来准备儿子的‘行装’。
叮咚。
叮咚。
没声音,没人?
不应该啊,这才五点半左右。
他朝右侧的窗户张望,窗帘拉着,边角留有缝隙,可以瞅见客厅的情况。
答案是客厅没人。
周路敲窗户了:“老刘!老刘?!在啊?!”
等了几分钟,也断断续续喊了几分钟,总算听见有人下楼。
周路很有自信,拍拍口袋里的U盘,这一次没毛病,稿子都在这儿,刘群喜好文学,可以同他探讨一下短篇故事的精彩部分。
门打开了,刘群显得疲惫、颓废,他一脸油渍,胡子也没刮,还满身的烟味。
一个能和绅士媲美的白领能混成这副尊荣,也是难得,周路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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