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儿子的面,他从不喝酒。他对周路有好感,一开始就有,也很想了解作家的内心世界。巧了,周路对他的感觉也一样,他连对方的工作都还没弄清楚呢。
“你在哪里上班?”
“做设计的,广告、家居装潢都做。”
“了不起。”
“哈哈哈,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又不是设计大师。”刘群拉他进门,看周路找拖鞋,摇头劝阻:“唉——别别别,家里没拖地,脏的很。”
他桌上的菜都是现成的,没装盘子,都在塑料盒子里,猪头肉、猪耳朵、烧鹅、鸭脖等等,全是下酒的好菜。还有一瓶西凤酒,瓶身的包装上还有灰尘,隔几米能瞧见。
“这酒可有年头了吧?”
刘群指着椅子,示意客人坐下,他回答干脆,好像老早就在等周路这么问了:“嗯,有年头了,前年买的,我一个人基本不喝酒,啤酒也碰的少。一个人喝酒也没意思,咱们都是文职工作的人,有共同话题,这样喝起来才过瘾。吃吧,菜我买的热乎的。”
周路抿了一口,这酒不上头,后劲还有点儿,喝着浑身都舒服:“你看我也没先请你,反倒让你请我了。”
“你不是才刚来嘛,我在这儿住了有一阵子了,算是主人,当然是我请你。”
“嗯,猪头肉不错,我从小就爱吃,特别是这个鹅卤子,拌饭绝对香。”
刘群找他碰了杯:“你们写作的人能吃这样的菜不容易,我之前认识一个写过《故事会》的,他就喜欢吃西餐。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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