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没有了家的样子。
沈母哭嚎了一阵之后,还是给律师打了电话。
电话,律师说道“我已经了解过情况,沈先生和几个朋友去夜总会玩儿的时候,轮奸了一个售卖酒水的服务员。”
“不可能,我儿子是被冤枉的。
他说那个女的是妓女,他们出了钱,那个女的自愿和他们一起玩儿的。”
沈母大吼道。
“这只是您儿子的一面之词而已,受害者声称是被强迫的,并且,沈先生的那几个朋友也已经供认不讳。
我提醒您,沈先生现在还处于被保释期间,保释期再次犯案,属于罪加罪。
轮奸属于严重并恶劣的犯罪,一般会处以十年以有期徒刑。”
“我儿子不能坐牢,不能坐牢,他是被冤枉的。”
沈母记得又哭又叫,“律师,您一定要帮帮我儿子啊,千万不能让他坐牢!”
“抱歉,我真的帮不了您。
我们签订的协议,我只负责您儿子的故意伤人案。
如果想要我继续跟进他现在的案子,需要另外支付律师费。”
律师公事公办的说道。
“那,那要多少钱啊。”
沈母流着泪问道。
“十万。
除此之外,您还要再准备二十万左右的现金,和受害者谈赔偿。
对受害者进行补偿,得到对方谅解,对您儿子是有好处的。
并且,我要提醒您,这个案子基本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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