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
当金茕茕亲眼目睹,筍意雾被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给绊倒在地,并好久爬不起来时,她只想吐槽一句。
这狗血来的真是,猝不及防,她都还没做好准备呢!
咦!不对啊!这狗血和她又没半毛钱关系,她准备个鸟啊!
就在金茕茕暗暗腹诽之时,那个浑身扎满板栗,坐在地上疼的满头大汗的筍意雾,突然间开口了,“茕儿表妹,我这左腿不行,起不来。你能不能帮我把二弟送去村里的卫生所。”
如果不是没有办法,他也不想提这个要求的。
因为在筍家村,一般女孩子是不能和男人靠太近的,何况是当众搂搂抱抱的。
虽然这搂搂抱抱,是因为逼不得已,可大家才不会考虑这些。
她们只会认为茕儿表妹的名声臭了,以后除了嫁给他二弟,根本没的选择。
可是,如果他不这样做,等他让小堂妹去给爸送信,这一来一回又是三四个小时,他怕二弟等不了那么久啊!
事关二弟的生命问题,他也没法考虑那么多了。
现在他能想到的就是,赶快送二弟去卫生所,不管是晕倒,还是身体出了啥毛病,必须赶快让医生看看。
所以他才厚着脸皮,跟她提出这个要求。
尽管,这有些强人所难,可是事情的起因,毕竟是因她而起,让她送人去卫生所,也不是不可以吧!
再说了,茕儿表妹不是喜欢他二弟?爱他二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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