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让我破天荒的找到了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你们都倾向于解释被害人无罪。
不,这样的说法不准确,应该说你们对被害人介绍的实在太少了。
我从前任老板之前混黑帮到现在主持黑法交易可以得出的事,他从来就没有想真真正正的当一个人,而是一直想当那一个犯法的鬼。
他之所以离开黑帮,是因为发现黑帮紧紧依靠走私赚到的钱不如走“白粉”来得快。这个才是他离开的真正原因,而他很快找到了你的母亲,前任老板离开黑帮的原因很可能不是主动离开,而是被迫离开。”
“的确,在上世纪90年代之后“白粉交易”确实变得特别猖狂。”我说。
“而就在那个时候,在原来走私黑帮里面混不下去的汪司机找到了前任老板,希望和他合作,而且那时候前任老板的前妻也找了过来,他们三人一拍即合,把原来的老大杀了,就是那无头女尸。
而在那不久之后,他们的走私黑帮也被一锅端掉,但是他们这些“转型”成功的犯罪分子却成功逃过法网。”
“有什么证据吗?”老板随口问了一句。
“当时那具无头女尸坐的车就是这个汪司机走私的,但是那实际算的话,他已经脱离了黑帮才对,他是怎么接到黑帮的活的?这就能说明他们已经在合作了。阿龙你得到消息其实也是这个汪司机告诉你的吧。”
“这个是,我是没有想到居然有人会把杀人这事主动往自己身上拦的,在我们这行一般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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