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获的粮草不多,,只要我们坚持住那前几天的几板斧,贼人就会饥疲不堪,只有另图他地了。”
这时候,通判再次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话是如此,但毕竟贼人势大,没了粮草,必然做困兽之斗,那我们依靠谁来守城,抵挡住贼人拼死一击?”言下不免满脸焦急之色。
这一说,满屋子立刻陷入一阵死寂,是啊,即便贼人再是不堪,再是粮草不济,但为了活命的钱粮,也一定会在有力气的时候拼死进击,那放眼满吉安府,哪个能担当这守卫大任?
一个吏书上前小声建议道:“我们不是还有卫所守军在吗?再不堪也是官军,吃了这些年的粮饷俸禄,应该担起这守城职责吧。”
他这一说,满屋子的人立刻都显现出不屑之色。
当初大明立国,洪武爷实行军民分籍制度,编为军户的农民世代为兵。官府把他们按照卫所的编制组织起来,进行屯田。沿边卫所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名军士给田五十亩和耕牛农具。收获所得以十之二石归军士自己食用,余下的作为本卫所军官的俸粮和储积。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只对屯田情况进行督察,不用给饷。可是,后来法久弊生,军队的屯田多被军官、豪右和内监占夺。强壮有力的城了官佐家丁佃户,老弱病残被弃于路,于是,为维护卫所制度,朝廷只好实行变相的募兵制度,结果发下的饷银钱粮更是时断时续,中间票末,空额不断,发到那些士卒手中已经所剩无几,这米脂更是几近一年都没有钱粮发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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