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有一丝他自己都觉着酸的语气,“长得倒不怎么像个读书人。”
是,顶着那些听起来像极了书呆子的头衔,林靖之却有一张特别能掳获少女心的清军容颜。
展倾世忽然想起,五年前,他见过这个青年的。
又干净、又聪明、像是从书里走出的邻家男孩,带着完美无缺的书卷气,笑起来像是一轮弯月,能搅动苍穹里的无尽星辰。
如无意外,林靖之确实符合简宁最喜欢的类型,睿智、深沉、温柔、博学,儒雅……
这些,展倾世都没有,除了睿智——他智商超群,可是却只用了脑子,把自己搞的一身铜臭味。
展家人虽然从商,可是代代都出教书的,好歹也算是书香门第。
偏偏他跟自己这个姓氏对着干。
许是因为心里面含着恨。
他懂红酒、懂雪茄、能文能武,明辨人心,一个决策就可以赚得盆钵满盈,几年时间里能建立一个跨国商业集团,唯一没钻研过的,一是学术,二是女人。
看看自己,再看看人家,展倾世漆黑的眼眸便在顷刻间染上了更甚的暗色。
他永远不会活成简宁所憧憬的模样。
那种干净、清冽、像是所有女人都喜欢的,温暖的朝阳才有的模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展倾世才哑着嗓子问了一句,“他就是宁儿的初恋?”
卓远风心里忐忑,“没明说,但是打听下来,都说简小姐当年和这位形影不离,感情……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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