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亏,也定不了终身。用老罗的话说:交个朋友。
有人说,上架的时候,作者最好卖个惨,搏一搏读者的同情。我严重不同意这个观点。写书又不是要饭,人家喜欢看你的小说,自然就会订阅。人家不喜欢看你的小说,你生拉硬扯卖惨露大腿,这些活儿都没用。
而且,我还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那些个喜欢卖惨的作者,往往其实并不惨。我甚至还看过好几个有万定作品的大咖作者,也在“上架感言”里跟打了鸡血似的卖惨。这就太不讲武德了。万定你都卖惨?你让我这个目前收藏只有2300的人还怎么活?马爸爸都说他已经交不起水电费了,你让我怎么还好意思再去吃9块钱的桂林米粉?而且还非要让老板娘加个荷包蛋?
不行的,这样。
这种赤裸裸的欺骗读者的卖惨行为,火箭可干不出来。惨就是惨,不惨就是不惨,有什么可卖的?坦白说,我数据这么差,一直在单机,而且两个月前所在的广告公司也因为大感冒倒闭了,我最近天天都在网上投简历,我有说过半句惨嘛?
不行的,这样。
书友在茫茫书海中,不小心发现了你的书,这就是一种缘分。书友看着看着,不小心入坑了,这种缘分就不浅了。书友看着看着,居然还排出九文大钱开始订阅了,这………这就不是缘分的事儿了,这就可以让作者女装表忠心了。所以作者卖惨没有用,只要认真写好小说就行了。火箭的观点。
说说这部伟大的作品吧(这话是佳佳说的,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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