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闹得尸横遍野。所以明明是海的女儿,却强装陆上的生物,所经之处无不闹得家破人散。要不是她答应野临每失败而归便抄三十年《光明咒》,恐怕陆地将永无安宁。
只是我不懂为何野临要提出这样的条件,我也不懂为何她会一口应承下来。难道是一个认为屡次介入他人感情这样有挑战性的事才值得他改变生命轨迹,一个觉得即使晚些年进入爱人的世界也可以收复失地吗?
野临总是做些莫名的交易,哪怕亡命北极时也不曾改变浪荡不羁的天性。这一点我们极为相似。因为我们喜欢,于是从不在乎别人,于是令别人消失在我们的世界里。可是现在,我们的世界,只剩我自己。
她说:“‘少爷帮’的任话息吗?听说你们的逐慰接了新戏,名字叫《咒鱼》,是关于人鱼的故事吗?杯子上的这种人鱼?”她敲了敲咖啡杯的杯壁,指着上面的绿色人鱼图案。
那人说:“我不清楚。”
面对她的搭讪仍然冷淡倨傲,这人该是有多高的段数。或许他喜欢的是男人,所以即使尤物在前仍自不乱,又或许她应该找面镜子,看看一千年过去,自己是不是没有了魅力,不再漂亮了。
她咽不下被漠视的这口气,抬起脸来对他笑,妩媚的目光暗地里穿透他的眼睛,探寻他的前世。直到自己的眼眸充满疑惑。她泄了气,手托腮凝视面前的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若每次邂逅都肯费力探寻前世,或许将来就不会认错。至少,错的少一些。可惜,她无法预知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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