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三个月,底薪3300,每天写一万字…如果有超出的部分会另外计算…实习期满后,底薪5600…每天三万字…”她一边介绍薪资待遇,一边领我参观工作室。
上下两层的房子。一层放了三台电脑。她让我坐下来,即兴写500字的随笔。
我向她询问纸和铅笔。并向她惭愧的解释,我写字比打字快…
她有了犹豫的神色。大概现在这个社会很少有人用笔写字了吧。
但最终,她没有考试我。因为来之前,我带了一篇刚写的小说…她翻了翻,很满意…
而我很窘迫,被一个比自己小的人指点…真的伤自尊…
她看完后,对我说,别人超出的一千字只有二块钱,我给你四块…
“你们是属于网站还是属于…”我问。有点不放心。
“你写的东西经过我的修改,然后卖给网站,每一千字会卖到20到30块钱…我只赚差价…”
我终于明白他们什么样的工作性质。出名要趁早,看来张爱玲说的没错。
他们的名气就是最好的品牌。
经过我们手写出来的东西被他们修改后成为他们的作品,从此以后这部作品,在也与我们无关…
而我们只可怜的拿到几千块的死工资…
“你认真考虑一下。每天,九点上班,五点下班…按时交稿…”
当我打电话询问家里人的意见时,他们统一口径,肯定是骗子。
因为他们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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