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架闹进了派出所,也不知道是被谁拿到了网上去大肆宣扬,他母亲的事业遭遇危机,无奈之下,将他送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
不难想象,美利坚是什么地方?自由的代名词,到了那里,更加爹不疼娘不爱,天不管地不理的,他的年龄也到了尴尬期,于是开始泡酒吧各种不太好的地方。
他就是在喝多了的酒吧遇见了陆与之的。
听他描述,当时的陆与之穿了一件白色毛衣,一条休闲卫裤,完全不像来泡吧的,整个人和人群隔离开来,引发了无数金发碧眼大胸妹的注意。
我完全可以脑补出来陆与之的样子,毕竟他帅的不行这件事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当时李冶喝多了,被酒吧一个女拖玩了仙人跳,李冶虽然已经醉的走不了直线,但他的意识还是半清醒的,下意识的用他的母语疯狂嚷嚷,陆与之一听是中国人,竟然多管闲事的上来解围,话没多说几句,就和对方打了起来,陆与之一马当先,把对方全都摔倒在地,李冶当时就被陆与之的个人魅力所迷倒,非要跟他交朋友,陆与之理都没理他,转身潇洒的就走了。
一定是特别的缘分,他第二天去画展的时候竟然碰到了陆与之。
他问陆与之:“你喜欢画画啊?”
陆与之点点头。
他又主动继续话题:“我不喜欢,我买错票了,我想买隔壁机器人展的票的,结果买错了。”
陆与之终于开始开口:“那你进来干嘛?”
他指着他们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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