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谁是权力新贵?
公司治理的首要问题是权力的来源。人们都会认为,股东会是公司的顶点,是一个企业一切权力的来源,因为正是由于股东们的出资,才有了公司,因此股东是企业的父母,只要股东还存在,企业的一切将听命于他们。
这是整个公司治理理论体系不可动摇的基石,但这个基石是有bug(漏洞)的。企业的命真的是股东给的吗?我们购买了开放式基金,当然就成了股东,但这样的股东能够决定基金经理怎样进行资产配置吗?不能。因为在资产配置上,基金经理更专业,而我们投资这只基金,也是看重基金经理的专业知识。这只基金的决策权不是股东的,而是基金经理的。当然,基金经理也不能任意妄为,没有好的业绩,股东们就会撤资,让他无盘可操。
事实上,在知识面前,资本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资本只有追逐掌握知识的人,与他们共融共生,互利互惠,才能得到更高的收益,这就是美国普遍存在同股不同权的原因。在美国,这种同股不同权的方式叫作“双层股权结构”,它将股票分为A、B两类,向外部投资人公开发行的A类股,每股只有1票的投票权,管理阶层手上的B类股每股却能投10票。如果公司被出售,这两类股票将享有同等的派息和出售所得分配权。B类股不公开交易,但可以按照1∶1的比例转换成A类股。这种股权结构显然对创始人和管理层十分有利,他们可以用较少的出资获得更多的表决权,并且不用担心被股东会轻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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