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里,两个都是六点,还有一点仍在不停地滚。
庄家叫“六”,别的人叫“幺”,陆小凤却知道掷出来的一定是三点。
因为他已将两根手指按在桌面下,他对自己这两根手指一向很有信心。
他实在希望庄家输一点。这个人看来输得起。
骰子停下来,果然是三点。
三点已不算太少,居然有两个人连三点都赶不出,轮到沙曼时,掷出来的又是六。
她输不起,她已经连首饰都押了出去。
陆小凤这两根手指,不但能夹住闪电般刺来的一剑,有时也能让一粒滚动的骰子在他想要的那个点子上停下来。
他对自己这种做法并不觉得惭愧!让能输得起的人,输一点给输不起的人,这并没有什么不对。
现在骰子已到了他手里,他只想要一对三,一个四。
四点赢三点,赢得恰到好处,也不引人注意。
他当然用不着别人的手在桌下帮忙,虽然他已久疏练习,可是骰子一定还会听他话的。
他有把握,绝对有把握。
叮当一声响,骰子落在碗里,头一粒停下的是三,第二粒也是三,第三粒当然是四。
他看着这粒滚动的骰子,就好像父母们看着一个听话的孩子。
现在他已经可以看见骰子面上的四点了,红红的,红得又娇艳,又好看,就像是五百两白花花的银子那么好看。
骰子已将停下来,银子已将到手。
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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