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志胳膊肘上的麻穴。
这个麻穴挺有意思的,你轻轻的一弹会让人酸疼无比。
秦歌确实没有用多大的力气,他不想在大庭广众把石乐志的胳膊给卸了,或者是给弄断。
让他酸麻一下就可以了。
对于这些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来说,酸麻已经够他受了。
伤他不是目的,让他出手才是目的。
这个大少爷比秦歌想的还要不堪一击,秦歌只不过用了三成的功力,那种酸爽的感觉就让石乐志有些难以自持了,从他的脸色就可以看得出来。
秦歌暗喜,随后随便的抓了一只苍蝇。
你还别说,这种高档的宴会厅居然也有苍蝇存在,还真是帮了秦歌的一个忙。
这个弹指神功那是秦歌在热带丛林执行任务的时候练出来的。
热带丛林的苍蝇蚊子还有那些数不尽的小飞虫全部都是他的练功武器。
随便一抓然后一弹,都不知道练了有多少万遍。
那个苍蝇以完美的抛物线射向石乐志的时候,刚巧有一个服务生经过,一切都在秦歌的计划当中。
看着他那一身白色的西服就不爽了,白色的西服怎么了,你以为穿着白色的西服就是白马王子了。
石乐志看着自己衣袖上的红酒污渍,气得脸都青了,照着那个服务生趴的就是一记耳光,服务生手里的托盘稀里哗啦的掉了一地,上面的酒杯都给摔碎了。
几乎所有的人都朝这边看。
苏林雪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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