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一是身高符合,这不能作为主要依据;二是身上的衣服裤子,走失的那一天,就是这个打扮,包括鞋子;三是死者左手无名指少了一节。
警察当然还要死者的更多信息来核对,让他们提供死者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等等。
三个人说法也基本一致。
警察说还要进一步核实下情况,然后最关键的是死者为什么离开旅游团单独外出的呢?有没有跟什么人接触过?
当问起这个时候,三个人开始支支吾吾,左顾而言他。这倒是一个细节。
不过警察的调查结果陷入僵局。为什么呢?倒不是他们有什么案底之类的,有些东西没有铁证,也不好说什么。他们是有正经职业的,虽然也有一些私底下的事情,但是法律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那这个,既然都有档案,三人又一致口供和认定。即便是做DNA,那肯定是这三个人提供的毛发什么的,最后结果还不是一样吗?
这倒不是警察马虎。
已经过去十几天了,将近20天了,整个云州市没有人口走失或报案,除了那些老板的事情,老板的事情,家属都已经认定了。所以那具尸体,就以死者亲人的证明结案了。
那三个人,有什么私底下的事情呢?就是联系了他们家乡【注“他们不是云州市人,而是离开很远的城市】,说了一些情况。总之有点不务正业,游手好闲,长期病假,但是日子却过得很潇洒舒坦的那种。那钱从哪里来的?但是没有被抓到,你也不能随便给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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