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里抽出一张干净的白手绢,包在手上察看了一番老陈头腿上的坏疽程度。
——一双脚有四只脚趾都已经发紫,其中右脚的拇趾呈焦黑色,仿佛被大火烧过一遍似的。其它几个趾头也不容乐观,已经僵硬不能动,连着脚背一片紫黑色。
再往上到脚踝部分,皮肤则是紫青色中透着暗黄。脚踝附近一个鸡蛋大小的疮面,周边的肉已经腐烂,疮口黄水一点点往外渗,发出一股难闻的臭味。
本来这个疮口是藏在裤腿下头的,揭开裤腿的时候,昏迷中的老陈头不适地皱了皱眉头,但仍然没有睁开眼睛。沈忘心猜测在家里的时候,疮面应该是暴露在空气中的,今天老陈头到县衙里求情,怕自己面上难堪,才把裤腿拉下去的。
这也导致了刘县里不知道他的情况,才放任他在县衙外头跪了那么久。
但疮口已经烂成这样,万不能再用让裤腿贴着了。沈忘心干脆让陈先把他爹的裤腿卷上去,同时微微侧了侧身体,让周围的大夫们都可以看得见。
“啧!”一个大夫瞪大了眼睛,嘴里不自觉地发出惊叹声,“去年来我这里时,还不曾这副模样,现在竟烂成这样!”
另外几个大夫也摇了摇头:“谁说不是呢?要再烂下去,怕是命都保不了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议论起老陈头的病情,却没注意到一直盯着老陈头腿的沈忘心眉头越蹙越紧。手下不停地替老陈头把了脉,又看了口、眼等地方。
然后重重地冷哼一声,这才放下手绢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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