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事务,只是作为一个象征性的威严存在;次席法官负责督导下统的各层司法系统;庶务法官则是协助前面两位法官处理文书事宜、统筹案卷存档的职位。
这三个人在律学上其实都是门外汉,坐上这个位置主要是因为他们资历以及道德受到部民的信任,本身处理案件的能力未必胜过这几年在基层做具体司法事务的青年法官们。但在现阶段,这样一个粗糙的构建已经可以满足汉部的律法需要了。
这时杨应麒的属下听了狄喻的话,便押了萧昂前往津门的法庭,津门法庭的第一法官是个渤海人,次席是个高丽人,助理法官是个福建人,都是三十岁上下、未曾经历过千里“远征”的青年,看到这个案子不由得蒙了。他们向来处理的大多是部内的事宜,涉外的事情按传统是归入军务,由军方直接处理。萧昂的这个事情与其说是判案,不如说是报仇,这可该如何处理?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去求见张玄素询问,张玄素也不知如何是好。助理法官见状,便建议去问“朱虚先生”。
朱虚先生李阶拿到宗卷后皱眉道:“狄大人糊涂了!这事不该交给津门法庭的。咱们汉部的民事律法里还没有相应的条文。”
青年法官们便问该如何处理,李阶道:“你们是法官,所以处理案件本不该来问我。不过这事有些麻烦,我给你们个提议:法不回溯,令不二行,这萧昂杀害汉部部民是我们的律法颁布之前的事情,杀人的地方又在汉部统辖地以外,所以用咱们的民事律法便很难处理。但汉部行事之传统,向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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